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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回为非作歹乱点鸳鸯,装疯卖傻不欢而散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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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恒身份尴尬,有背景的人家稍一打听,便明白就里,自然不肯蹚浑水。

主动找上来的姻缘,十成十是烂桃花。

媒婆给陆恒说的第一位姑娘,是董翰林家的千金。

董小姐自幼体弱多病,拿药当饭吃,瘦得风一吹就倒,偏生眼高于顶,非要嫁一位学富五车、风流倜傥的状元郎。

她连着等了几年,状元郎不是相貌寻常的贫寒书生,就是三四十岁的中年男子,生生把年龄拖到十八岁,身子又一日不如一日,只得降低要求,派媒婆四处说和。

尚氏一听董小姐体态羸弱,身有顽疾,立时有几分乐意——若是董小姐嫁进门不久便香消玉殒,正好坐实了陆恒克妻的名头,如此便可名正言顺地打发他回庄子上,再无后顾之忧。

她做出一副慈母的样子,对媒婆诉苦道:“自古后母难当,我知道以恒儿的命格,并没有资格挑挑拣拣,能迎娶翰林大人的千金,已是上天垂怜。可他年轻气盛,平日里又不大尊重我这个继母,要是知道董小姐身子不好,只怕会觉得我居心叵测,故意害他……”

“哎呦,夫人真是个和善人儿!”媒婆闻弦歌而知雅意,连忙宽慰她,“夫人放心,老身明白分寸。这样吧,您安排大公子和董小姐见一面,老身给董小姐多抹几层粉,遮遮病气,再仔细打扮一番,大公子瞧见嫦娥似的美人儿,保管神魂颠倒,还有什么不愿意的?”

媒婆这话的言外之意,就是要哄陆恒上当。

等生米煮成熟饭,恰似那乌鸦落在黑猪上,谁也别嫌对方黑。

尚氏微微一笑,赏给媒婆不少银子,果然挑了个日丽风和的好日子,邀请董小姐上门做客。

陆恒被尚氏的丫鬟请过去的时候,已经意识到不妙,待到走进花厅,听到屏风后面传来女子的说话声和低低的咳嗽声,更加如临大敌。

“儿子给母亲请安,不知母亲召儿子过来,所为何事?”陆恒恭恭敬敬地对着屏风行了一礼,留神打量四周,看见面生的丫鬟怀里抱着件厚厚的披风,又闻到淡淡的药味。

如今已是春夏之交,他只在中衣外面套一层单衣还觉得热,屏风后的女客却穿得这么厚,又一直咳嗽,显然身子不好。

“不为别的,我听说你常在自己的院子里舞刀弄棒,练得大汗淋漓,凑巧昨日从库房里翻出一把宝剑,特意留给你,你试试趁不趁手。”

尚氏一边做戏,一边向董小姐暗示陆恒身强体健,脸上的笑容分外和煦:“恒儿,董翰林的姑娘过来做客,你跟她打个招呼吧。”

董小姐从屏风后闪身出来,远远地对着陆恒福了一福,见他虽然肤色黑了些,胜在肩宽腿长,面容俊俏,也没什么可挑拣的,便朝着尚氏轻轻点了点头。

陆恒对董小姐拱了拱手,见她的脸儿被脂粉抹得雪白,连眉眼都淡了几分,看不出什么,手里却捧着个汤婆子,越发肯定自己的猜测。

他装作一无所觉的样子,感激地接过佩剑,望着剑身上镂刻的“纯钧”二字,朗声道:“纯……匀,好剑,好剑,儿子多谢母亲赏赐。”

尚氏脸色一僵。

那把剑方才从董小姐的手里过了一回,她听出蹊跷,蹙眉看向尚氏,沉吟片刻,出言试探:“不知陆公子可读过书?”

尚氏走到屏风外侧,对陆恒使了个眼色,示意他仔细应对。

她的双目紧紧盯着他的一举一动,避免他做什么手脚,毁掉这桩堪称“天作之合”的好婚事。

陆恒心下一阵阵发冷,顺着尚氏的意思扯谎:“董姑娘说笑了,在下自然是读过书的。”

董小姐没能如愿嫁给状元郎,已觉满腹委屈,无论如何都不肯屈就一个胸无点墨之人,便不客气地道:“我问公子几个简单的对子,公子试试能不能答出来。”

陆恒顶着尚氏的威压,老老实实地道:“姑娘请说,在下必定全力以赴。”

董小姐出题道:“宫莺衔出上阳花。”

陆恒绞尽脑汁,小声念叨:“‘莺’对‘马’,‘衔’对‘吃’,‘花’对……”

他忽的眼前一亮,道:“有了!姑娘听好,下联是——好马不吃回头草!”

有丫鬟“噗嗤”笑出声,被尚氏狠狠剜了一眼,连忙低下头。

董小姐咳嗽了一阵,满脸不悦,继续出题:“晴空一鹤排云上。”

陆恒似乎找到窍门,这次答得快了些:“雨夜两鱼往下游。”

尚氏忍不住道:“恒儿,董姑娘素有才情,你答得雅致些,莫要装憨卖傻。”

陆恒诚惶诚恐地道:“儿子不敢,儿子不敢,儿子天资愚钝,教母亲失望了。请姑娘再出一题,给在下一个机会。”

董小姐已有归家之意,强忍着不耐道:“山间竹笋,嘴尖皮厚腹中空。”

她这副上联意有所指,暗暗讥讽陆恒空有个侯府公子的名头,实则目不识丁,毫无可取之处。

陆恒苦思冥想,又请尚氏的丫鬟取来纸笔,在桌上涂涂改改,终于交出满意的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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